可以对经过单元门的人员进行抓拍记录。“这个使用十分方便,居民只需要前期录入信息后,就能通过人脸识别出入门禁,下载一个手机APP,假如家里来了客人,可以短期开放一个二维码给客人扫描门禁进入。”浔阳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陈琦介绍。
由于采集了居民的脸部和出行信息,彭泽县枫门王小区的智能安防系统可以对老年居民出行的时间进行记录,如果一个独居老人连续三天没有进出楼,系统会立刻提醒派出所民警上门查看,及时提供帮助,防止意外发生。
《全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小区要通过深入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狠抓小区物业的主体责任,以围栏建设(“实体围栏”、“视频围栏”)、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人脸和车牌抓拍装置为依托,加强已建老旧开放式小区和封闭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改造升级。加强小区周界防护装置建设,结合小区现有周界围栏和视频设备,做好缺口补漏和视频盲区补位工作,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对小区出入口、主要道路、广场、公共区域的全覆盖;使用智能管理系统,构建成小区车辆、人员无障通行,外来车辆、人员闯入报警的防控网络体系;推行智能门禁系统建设,封闭式小区应采用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智能门禁系统的建设方式,开放式小区应采用楼栋单元门口安装智能门禁系统的建设方式;推行安全防范技术入户,在社区、居民家中等区域,大力推广报警器、摄录一体机等家居安防设备,结合安防技术应用进行社会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全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建住宅小区要结合社会治安形势及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安全管理要求等因素,开展安全技术防范的设计和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管理,应按照《江西省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赣建房〔2003〕16号)标准,并参照公安机关“智能安防小区”最新建设标准建设。
《全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还规定,房产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安等部门参与制定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对未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落实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不得办理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批时应确保安全防范用房按标准进行配套,在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就安全防范用房等配套设计内容,取得并充分考虑公安部门的意见;建设部门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图审机构对新建住宅小区图审时,应把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审查内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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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可扩展性为设计基础。在初期设计中,应尽量选择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和扩展性好的设备,以应对系统设备数量上增加和技术上提升的局面。(2)以安防为设计核心。小区居民对居住环境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安全防范设计必须放在智能小区系统建设的首要地位,只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谈到其他各个方面。(3)以宜用性为主导思想。系统的稳定性和方便性必须贯穿于系统设计的始终,使产品具有完备的功能,又易学易用,最大限度的服务于智能化小区的使用者和管理者。(4)以先进性为设计标准。系统在设计和实施时,最大限度地利用当今最先进、成熟、具有发展前途的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自动化技术等,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开放性技术,保证系统能够随科技的发展而平滑升级。(5)以经济性为目标。任何先进的技术和产品都不能脱离群众,先进但不能高于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结合小区周边的环境条件,以经济、合理为原则进行设计。(6)以有效管理为前提。安防系统设备控制要保证高效率和准确性。系统通过管理中心系统对各子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减少设备运行及维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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